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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2-07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承担市本级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内的种植业产品(包括粮食、油料、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和鲜活水产品(包括鱼、虾、蜻蟹等)的质量检验检测、评价鉴定检验、仲裁检验;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提供农产品质量预警分析、调查、品质测报和咨询服务;承接上级有关单位指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授权和委托的质量监测任务。

  2.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检验检测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参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及技术指导工作,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服务。

  3.承接政府公共领域以及全市大型活动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击检验检测任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检验检测任务,开展国家政策性储备粮食和救灾储备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参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和投诉调查,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商研判。

  4.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

  (三)单位人员构成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总编制人数13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3人。2021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在职人员10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1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由现有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增强到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农兽药残留及重金属检验检测,检测参数增加到104个,准确率从95%提高到98%以上,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5%以上,水果、食用菌、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水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二品一标”产品禁用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确保我市农产品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粮”、“放心菜”。

  2. 一是实现政策性粮油从收购入库到储存、销售出库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确保质量安全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对本地区主要粮油品种、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情况的监测,实现鄂州地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军供粮质量安全监测“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不达标粮油流入部队食堂;四是做好‘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我市‘放心粮油’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真正吃上“放心粮油”;五是粮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准确率达98%以上。

  三、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单位预算总收入29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23万元,上年结转28.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5.87万元,主要原因:19年机构改革后,项目经费增加。

  (二)2021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9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3万元,项目支出178.94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5.87万元,主要原因:19年机构改革后,增加项目经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73万元,教育支出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7.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万元,项目支出178.94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6.1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67.23万元,上年结转28.94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7.2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7.0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97.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公用经费20.1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用等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178.94万元。主要安排为: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158.94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定性检测,种植业产品监测,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畜禽产品监测,收获粮食安全检验监测,政策性粮油安全检验监测,军供粮检验监测等工作。

  2.粮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及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政策性粮油收购、军供粮质量安全监测、放心粮质量安全监测。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单位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0万元。

  (二)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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