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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质量安全消费提示2: 消费小常识之牙膏

信息来源:鄂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日期:2024-04-03

  牙膏通常是指以刷牙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主要由磨擦剂、保湿剂、增稠剂、发泡剂、芳香剂、水和其它添加剂混合组成,摩擦剂是牙膏的主要原料。在刷牙时,牙膏中的摩擦剂通过牙刷的刷毛在牙齿表面进行摩擦而达到清洁、去除牙渍的作用。近期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牙膏中菌落总数超标问题,这里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由于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较严,生产设备和工艺水平先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也有所保证。 

  2、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备案人为境外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牙膏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3、童牙膏是指宣称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的牙膏。儿童牙膏可以宣称的功效类别仅限于清洁、防龋儿童牙膏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不能食用”“谨防吞咽”等相关警示用语;添加氟化物的儿童牙膏应当标注单次使用限量。 

  4、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功效宣称范围和用语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5、牙膏不能宣称具有医疗作用牙膏宣称“抗幽门螺旋杆菌”促长牙补牙洞缺乏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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